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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闻
西安市远东第二中学、西电中学发布2021年入学招生公告!速看
发布时间:2023-05-14        浏览次数:116        返回列表

西安市远东第二中学

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a权益,确保我校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莲湖区教育局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对学校2021年秋季入学新初一年级招生办法予以公示。

一、2021年新初一提供学位

800个

二、远东二中对口小学学区划分

三、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1、6月10日上午08:00-11:30:邓家村小学、远东二小分校;

2、6月10日下午14:30:远东实验小学;

3、6月11日上午8:00-11:30:远东二小六年级1-4班;6月11日下午14:00:远东二小六年级5-8班;

4、6月12、15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对学区内回流生进行审核。

审核地点:

邓家村小学、远东二小、远东二小分校、回流生在远东二中东院2号教学楼一层实验室;远东实验小学由我校派专人在远东实验小学内审核。

四、入学资格审核材料

户口簿原件;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小学素质报告单》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学生一寸照片2张。

五、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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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中学

根据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莲教发〔2021〕74号关于印发《莲湖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我校初一年级入学资审工作通知如下:

学位数

360人

资审对象

西电中学学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学区划分

时间安排

1. 6月10、 11、12、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17:30

2. 7月8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3. 7月9~10日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需要提供的资料

1. 填写好的《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两张

2.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家长页、学生页)

3.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集体户还需无房证明

4. 《小学素质报告单》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5. 所有复印件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户口薄复印件学生页、首页、家长页、房产相关页

登记流程

(一)下载填写表格

2021年6月10日前,学区学生及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二)领取报名条

6月10日后在规定时间持规定的资料到资审学校进行资审,学生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学位登记或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不选择民办学校的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三)民办学校摇号未被摇中的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登记

(四)7月8日学校发放《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7月9~10日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招生顺序

1. 辖区内房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2. 优抚对象类子女、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区统筹)

3. 民办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莲湖户籍和居住地一致的儿童少年;(区统筹)

4. 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新落户人员适龄儿童少年;(区统筹)

5. 集体户、挂靠户、空户等适龄儿童少年;(区统筹)

6.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统筹)

同等顺序区分办法及积分细则

1.招生顺序1-4中,当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有房产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队;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少年落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积分细则

(一)社保情况(满分50分)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西安市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缴纳满一年积10分,可累计。

(二)务工情况(满分20分)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双方均在莲湖务工积20分,一人在莲湖务工积10分,双方均在区外市内务工两人共积5分。

(三)购房情况(满分50分)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有自购商品房积50分,有房产但无房产证或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积20分。

(四)居住年限(满分5分)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均在莲湖区居住累计满1年积5分,1人满一年积2分。

(五)加分项目(可累计)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获市级政府部门等表彰奖励加50分,区级政府部门表彰奖励加20分;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获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加20分。

补充资审登记点

◆ 优抚准入类子女: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劳武巷2号)

◆ 摇号未被民办录取学生:市42中、市67中、信德中学、市31中、市25中

◆ 非房户一致的特殊莲湖户籍子女(集体户、挂靠户、新落户、空户):市42中

◆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市67中、信德中学、市31中、市25中

随迁子女入学“四证”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2)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流出证明: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温馨提示

1.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在校生学生错时错峰,请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审核资料,切勿过早过晚到校!

2. 进入校园请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保持距离!

3. 家长须持本人身份证来办理资审!

来源:西安小升初网